又不可能有儿子,让儿子继承家业,所以,开始的时候,两个人流浪,整天就是哪里打仗,他们去哪里。
然后吸食死人血,可是,后来各地的战争结束,他们就尴尬了,没有血包了。
还要继续生活,才有了他们去医院偷喝血包,这种事儿,也不是长久。
直到遇到了何应求,双方大战了一场,然后,两边达成和解,后来况天佑的血包,对方负责去帮忙买。
然后,况天佑想办法去赚点儿钱,交给那位何应求,剩下的钱,就用来支付房租。
6o年的僵尸,连个房子都没攒下,也挺苦逼的。
“如果况大哥不介意的话,不如进入娄氏集团,成为娄氏的安保人员如何?”
看到了况天佑的瞬间,其实,他的脑子里,有了很多的想法。
这不是妥妥的打手吗?
虽然营养不良一些,不过,若是能够培养好了,战斗力绝对是有的。
对于况天佑的战斗力,开始的时候,还是很难评估的,毕竟,6o来年营养不良的僵尸,跟山本一夫比起来,肯定的有差距的。
但是,他也有属于自己的优势,就是况天佑对血液,并不是很依赖,而后来,随着情绪的变化,也让他快的进化,度比之山本一夫,要快很多,一方面是因为,他是盘古选定的跟命运抗争的最主要的棋子,另一个方面,就是因为,他几十年如同苦行僧一样的生活。
后世的来个人都知道的道理,一个修行了几十年的苦行僧和一个吃喝玩乐的富二代,谁的修行更快?
肯定是那个苦行僧。
“你们不怕我?我可是僵尸,吸血的僵尸!”
况天佑认真的看着这个青年,这个小家伙,到底是怎么想的。
自己这个僵尸身份,对方一点儿恐惧都没有吗?
“怕倒是不至于,我相信况大哥你的为人,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,况大哥,你应该还有未了的红尘之事吧?
若是不说清楚了,让一个女人,等你十年,二十年,还是6o年?”
况国华沉默了,他不止一次的去看过阿秀,想现身去劝说,让阿秀嫁人,可是,他不敢。
这个年代的女人,一旦认准了一个男人,就不会有任何改变。
而阿秀,就是这样的女人。
这会儿,依然在红溪村之中等他。
原本,他作为一个僵尸,是不想去怎么样的,可是刚刚阎解旷跟他说的话,让他心神震动,也想着,要不要让阿秀陪伴他们。
不管是人也好,僵尸也好,都有自己的情绪,若是能够有人陪伴,总好过一个人独来独往不是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