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嗯?”
明慧拿起纸巾小心擦了擦嘴,疑惑地看他。
陆御臣睨着她:“你知道我在问什么。”
顿了下,他往嘴里塞一口排骨,啃得干干净净,好像十分珍惜这一小块肉似的。
“你今晚出来,不就是来看他的吗?我也知道,今晚之后,你不会再躲着。”
就想上一次,她躲起来,消失得干干净净,再出现时,她就会干脆利落地,用她的方式直面问题,解决问题。
她不需要任何人护着。
陆御臣将那块啃得干净的骨头随手一扔,吧嗒一下落地,门口等了很久的小狗跑进来,叼着骨头趴在地上,吭哧吭哧啃起来,尾巴摇得欢实。
明慧歪着头,看小土狗咬骨头。
觉得这小狗若是大一点,换一只品种狗,瞧着就像是简家,或者周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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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她吸髓敲骨,啃得渣子都不剩。
但眼前这一只,只是一只饿肚子的小流浪狗啊,还没长成大狗呢。
明慧从瓦罐里捞了一块带肉的排骨丢给小狗。
她问老板:“这狗有主人吗?”
夜晚客少,这个点就只有明慧这一桌子了。老板拖地收拾,闲聊道:“没人养,不知道谁扔过来的,才两个月大呢。聪明,会看人眼色,有的客人不喜欢,它能感受到,就躲在外面不进来。每家都有剩菜剩饭,给它一口饿不死。”
明慧对着陆御臣说:“我想养它。”
陆御臣愣了愣。
她若想养,自己完全可以抱回去养,可她却征求他的意见。
男人的眼睛亮起来:“好啊,你要养,那就养着。”
离开小馆的时候,明慧身后跟了一条小狗,用陆御臣的鞋带牵着。
明慧说:“我觉得这条小狗有点像我。”
陆御臣看她一眼:“哪里像?”
明慧:“还是个宝宝的时候就被扔了,流浪,被人欺负。我运气好,遇到了好心人。”
她回头看身后的小狗。
她停下脚步时,小狗那勤快迈开的四条小腿也跟着停下,可怜巴巴地看着她,生怕被人抛下,往前跑几步,再停下,跟她保持着很近的距离,又不敢完全贴着她。
明慧轻叹一声,把它抱起来:“我要养它,让它也遇到好心人,让它荣华富贵二十年。”
陆御臣看着她,抿了抿唇,他道:“简明慧,以前我可能把你当成了一项征服游戏。但现在,我是认真的。”
“你跟着我,我能让你荣华富贵一辈子。没有人再敢欺负你,辜负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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