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看吧,过程不重要,重要的是结果。”
“那下一道考验……”
原以为百事通让他们牵红线就已足够离谱,没想到更精彩的还在后面。
“吃啊?”
二人把南初七压在桌前,宋安之指指对面壮如石牛的大汉,说:“鬼城大胃王,活活撑死的。你能吃过它,就算通过最后一关。”
反正付清乐不用受罪,真替南初七高兴:“太好了小南,终于到你的拿手好戏了!”
南初七难以接受,选择窝囊地龇牙,“鬼城的东西能吃吗?”
“不知道我没吃过。”
“我也没。”
先不说第三关为什么要比胃口,南初七正视桌上那盘不可名状的东西,很难想象食物需要用“坨”
来形容,能不能入嘴都是个问题。
再看他的对手,端坐在那瞪着铜铃般的大眼,身躯魁梧壮硕,一张脸比烧过的锅底还要黢黑,光是气势便足以震慑全场。不知情的以为他们在打擂台,无论是吃还是互殴,这根本就没有悬念。
“不行,我不比了……”
二人急急押住南初七,刑讯逼供送他上了断头台。宋安之更是把他往碗里按,咬咬牙一狠心,用尽所有手段和力气,拉长语调:“我们已经!走到这里了!不能前功尽弃!”
宋安之甚至,跳起来压。
付清乐:“…………”
他想说够了。锣声敲响,对面壮汉一吹胡须,连咀嚼都没有,便囫囵下了肚。桌上转瞬间已多出一叠空盘,他大惊失色,心说完了!
这再顾不得什么同情,付清乐迅抄起袖子,举着炒饭拼命往南初七嘴里狂塞,一边还不忘盯着对面的动向。见对手风卷残云,他焦虑得快要原地爆炸,啊了半天才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:“要输了!要输了!”
他显然忘记了,南初七也是要呼吸的。
鬼城的食物确实能吃,并没有什么可疑的邪恶佐料,只是难以下咽。就像这碗炒饭,要么硬得能砸死人,要么软得能挤出水,又油又硌牙。南初七震颤着握住付清乐的手腕,一番垂死挣扎后,很快找到了最合适的形容。
这就是付清乐做的饭啊!!
付清乐之厨艺,青菜永远是黄的,调料是凭感觉的,肉丸是一定要带筋的,色香味他只做到了勇于尝试。焯水时可红烧烟雾,颠锅时可爆炒龙卷风,清蒸时便腾云驾雾宛入仙境;不粘锅但粘锅盖,鲜鱼上桌后还会吐水,一伸筷子会被螃蟹夹住,能让饿死的人活,也能让正常人死。
南初七现在吃的和付清乐做的不相上下,一样恶毒至极。
宋安之当然也没闲着,他在掐南初七人中,一边鼓劲一边趁机塞鸡腿。
“可是他翻白眼了啊!!”